林業補貼最新政策?
一、林木良種培育補助
良種繁育補助
1.補助對象: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和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。
2.資金使用方向:用于對良種生產、采集、處理、檢驗、儲藏等方面。
3.補助標準參考:種子園、種質資源庫每畝補貼600元,采穗圃每畝補貼300元,母樹林、試驗林每畝補貼100元。
良種苗木培育補助
1.補助對象:國有育苗單位。
2.資金使用方向:用于對因使用良種,采用組織培養、輕型基質、無紡布和穴盤容器育苗、幼化處理等先進技術培育的良種苗木所增加成本。
3.補助標準參考:油茶良種苗木每株補貼0.5元,其他良種苗木每株補貼0.2元。
二、造林補助
1.補助對象:國有林場、林業職工(含林區人員,下同)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等造林主體。
2.資金使用方向:在宜林荒山荒地、沙荒地、跡地、低產低效林地進行人工造林、更新和改造、營造混交林,面積不小于1畝。
3.補助標準參考:喬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畝補貼200元;灌木林每畝補貼120元;水果、木本藥材等其他林木每畝補貼100元;跡地人工更新每畝補貼100元。
三、森林撫育補助
1.補助對象:承擔森林撫育任務的國有森工企業、國有林場、林業職工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。
2.資金使用方向:開展間伐、補植、退化林修復、割灌除草、清理運輸采伐剩余物、修建簡易作業道路等生產作業的所需勞務用工和機械燃油等。
3.補助標準參考:集體公益林100元/畝;國有林(含公益林和商品林)120元/畝。
四、林業貸款貼息補助
1.補助范圍:對各類銀行(含農村信用社和小額貸款公司)發放的符合貼息條件的貸款安排的利息補助。
2.補助條件:
(1)各類經濟實體營造的生態林(含儲備林)、木本油料經濟林、工業原料林貸款;
(2)國有林場、重點國有林區為保護森林資源、緩解經濟壓力開展的多種經營貸款,以及自然保護區、森林(濕地、沙漠)公園開展的生態旅游貸款;
(3)林業企業、林業專業合作社等以公司帶基地、基地連農戶(林業職工)的經營形式,立足于當地林業資源開發、帶動林區和沙區經濟發展的種植業以及林果等林產品加工業貸款;
(4)農戶和林業職工個人從事的營造林、林業資源開發貸款。
3.補助標準:采取一年一貼、據實貼息的方式,年貼息率為3%。對貼息年度(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)之內存續并正常付息的林業貸款,按實際貸款期限計算貼息。
五、林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補助
1.補助對象:支持油茶、核桃、油用牡丹、文冠果等木本油料及其他林業特色產業發展。
2.補助標準參考:在寧夏,紅棗集中連片500畝以上,自治區財政200元/畝;枸杞集中連片200畝以上,自治區財政580元/畝。在山東菏澤,新發展成方連片100畝以上的特色經濟林基地,驗收合格后,市財政每畝補助300元,縣區財政每畝補助300元,皆連補三年。